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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胞胎将获累计240万元赔偿

1999-07-04 来源:生活时报  我有话说

本报讯据新华社消息,北京一对10岁双胞胎男孩日前成为一起巨额个人寿险理赔案的受益人,他们获得的保险赔款累计将达240万元。

1997年,北京一位李先生到泰康人寿保险公司为自己的两个双胞胎儿子分别投保了保险金额10万元的“小博士计划保险”,同时为自己投保了一份保额10万元的“永相伴终身保险”,附加保额1万元的意外伤害险,保额10万元的重大疾病保险和保额3万元的住院医疗保险。但他投保一年后便患脑部恶性肿瘤住院动手术,并于1999年初去世。

根据“小博士计划保险”条款,如果投保人高度残疾或身故,其子女每年可从保险公司领取保险金额的60%作为养育年金,直到22岁;根据“永相伴终身保险”条款,被保险人因疾病身故可获得两倍于保险金额的赔付。目前,泰康人寿公司已经向被保险人支付了包括首笔12万元养育年金以及被保险人生前10万元重大疾病保险金、6万元住院医疗保险金和被保险身故保险金20万元在内的保险金48万元。除已支付的这笔保险金外,在未来13年中,泰康人寿保险公司还将向被保险人支付192万元保险金,累计支付保险赔款将达240万元。

据介绍,被保险人不幸患脑部恶性肿瘤住院后,泰康人寿保险公司便迅速派理赔服务人员前往医院探望,并在患者手术后向其支付了第一笔重大疾病和住院医疗保险金。被保险人去世后,泰康人寿保险公司又派人前往安慰被保险人家属,并妥善处理理赔工作。目前,除被保险人未遭受意外伤害而免赔意外伤害保险金外,其它全部责任均已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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